延边大学召开出版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来源: | 作者:融合出版事业部 | 发布时间: 2023-10-18 | 984 次浏览 | 分享到:

  10月12日下午,延边大学在党政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出版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延边大学党委副书记蔡奎龙出席会议并讲话。
       蔡奎龙就如何确保出版社健康良好地发展,积极发挥管委会的应有作用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坚持党管出版的政治方向。出版社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出版的全面领导,牢牢守住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阵地;二要坚持管办分离的办企原则。管委会及其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延边大学出版企业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履行工作职责,严格做到权责明晰,做好监督、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要坚持探索创新的工作模式。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改进工作办法,集思广益、凝心聚力,将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蔡奎龙强调,延边大学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出台《延边大学出版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并成立管委会,进一步明确健全了体制机制,规范了学校对出版企业的监管职责,释放了出版企业的经营活力,为出版企业健康长远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全体人员要以此为契机,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做大做强学校出版社,为助力学校“双一流”再建新功。

       延边大学出版社董事长安国峰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出版社将在管委会的直接领导下,坚持党对出版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守意识形态阵地,坚持“创立学术品牌,弘扬民族文化”的出版理念,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带领全体员工实施好出版社“十四五”发展规划,保持出版社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吉林省文化出版产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朴虎森对《延边大学出版企业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解读,并介绍管委会组成人员及工作职权、管委会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延边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请示》,朴虎森介绍了提名人员情况;出版社副总经理兰公亮对《延边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
司章程》修改内容和修改依据进行了说明,与会人员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延边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请示》。

       会议由朴虎森主持。延边大学党委常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部长王洪国,管委会成员、管委会办公室成员、出版社班子成员、董事会和监事会提名人员参加会议。


延边大学党委副书记蔡奎龙讲话


延边大学出版社董事长安国峰作表态发言


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朴虎森作解读


延边大学出版社副总经理兰公亮作情况说明


全  景



资料来源:延边大学

摄       影:孙逢博